众所周知,免疫接种是预防和控制孩子们传染病经济、简便、有效的手段。有关资料表明,接种疫苗每年可以使全世界数百万儿童免于死亡。在我国,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,就开始了计划免疫,并且逐渐的得以完善。
免疫接种,效果是肯定,功不可没。可是有个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迷惑着大家,疫苗有很多,国家法定的一类疫苗加上家长自己付费的二类疫苗有三四十种,这么多疫苗,每个都需要给孩子打吗?是不是多多益善呢?
然而,免疫接种,并非多多益善。
这是一个不应该回避的话题。为什么这样说,因为在临床工作多年,我们的计划免疫工作还有不少缺陷,大多时候,我们的宣传重点主要放在了接种疫苗的好处方面,而对其适应症,禁忌症以及副作用等知识向家长宣传的很少,加上一些基层医生知识更新的不快,一些不适合打疫苗的孩子却建议他们注射了疫苗,给孩子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影响,甚至个别医生还会因为利益的驱使,过分夸大一些计划外疫苗的好处,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。
疫苗,我们首先要告诉家长,它们不是治疗疾病的药物,而是一种由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制成的一种相对安全的毒素,我们医学上称做“抗原”,孩子们接受了防疫针后,由于机体受到了抗原的刺激,就会出现某些反应,从而刺激体内产生一定的抵抗力(我们称之为特异性抗体)。但有些时候,当孩子身体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,就不适合接种,我们称这种情况为 “禁忌症 ” 。每种疫苗所含抗原不同,禁忌证也会不同。
禁忌症一般分两大类,一类是暂时禁忌,另一类是禁忌。如早产儿或正在发热的孩子就属于 “ 暂时禁忌” 。这些孩子可以在疾病康复后补种;但是,如果孩子具有免疫功能缺陷或是严重过敏体质等特殊疾病,就属于“禁忌”,这样的孩子,如果接种疫苗可能发生异常反应,甚至危及生命,所以不可接种疫苗。所以说,不是所有的孩子都适合打疫苗。也可以这样认为,每给孩子打一次疫苗,就是注射一种特殊的毒素,给孩子防病的同时,也要冒一定的风险。
有以下情况的儿童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:
1,患有皮炎、银屑病、化脓性皮肤病的小儿不宜接种,等待皮肤痊愈后方可进行接种;
2,有过敏史的儿童如哮喘、荨麻疹、严重湿疹等过敏体质的小儿不宜接种(除外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);凡发现对鸡蛋过敏的儿童则不宜接种麻疹疫苗、麻风腮三联疫苗、防感灵疫苗等。
3,体温超过37.5℃,有腋下或淋巴结肿大的小儿不宜接种,应查明病因治愈后再接种;
4,患有严重心、肝、肾疾病和活动
型结核病的小儿不宜接种;
5,患有中枢神经系统性疾病的儿童,如大脑功能发育不全、癫痫、脑瘫、缺血缺氧性脑病、高热惊厥、抽风病史、脑炎后遗症等神经系统疾病的小儿不宜接种(除外卡介苗和乙肝疫苗);
6,严重营养不良、严重佝偻病、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小儿不宜接种;
7,如果小儿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,须待恢复后2周,才可服用脊灰疫苗;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,6周内不应该接种麻疹疫苗;
8,感冒、轻度低热等一般性疾病视情况可暂缓接种,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。